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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就《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》答记者问
日前,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《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》(以下简称《愿景与行动》)。近日,本报记者专访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,采访了《愿景与行动》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情况。
问:请介绍一下发布《愿景与行动》的背景和目的。
答:2013年下半年,习近平主席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,先后提出共建“丝绸之路经济带”和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”(以下简称“一带一路”)的重大倡议。能源合作是“一带一路”倡议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近年来,国家能源局积极行动,不断加强与各国能源部门、有关国际组织的沟通磋商,推动与各国务实合作,取得了一定的早期收获。一是与部分国家签署了加强能源各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、联合声明等若干政府间合作文件。二是在现有双边合作机制下,与部分国家政府共同开展联合规划研究,在规划的指导下有序推动能源项目实施,解决了部分国家能源供应紧张的局面。三是推动并实施了一批条件成熟的重大能源合作项目,如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合作项目、中俄原油管道扩建项目、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项目、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、中英核电项目等。四是积极推动中国-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计划、中国-阿盟清洁能源中心、中国-中东欧能源项目对话与合作中心建设,建设并完善国际能源变革论坛机制,成功主办二十国集团能源部长会议。
在能源行业的发展和进步使人类生活变得更加美好的同时,我们也应看到当今世界能源形势正发生深刻变化,能源发展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,需要世界各国共同面对。一是各国能源资源禀赋不均衡,能源运输通道建设滞后,能源资源全球化配置依然面临很多障碍。二是很多发展中国家能源基础设施不够完善,能源供应制约着经济和社会发展,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的目标还远未实现。三是大量的化石能源消费造成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,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进入了新阶段。
为此,在“一带一路”倡议基础上,我们基于对世界能源发展现况和前景的思考,编制了《愿景与行动》。首先,这是一份愿景,我们希望秉持共商、共建、共享的平等互利方式,倡议世界各国携起手来,共同应对能源发展的困难和挑战;其次,这更是一份行动,我们希望通过看得见、摸得着的实际举措,带动更大范围、更高水平、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,给各国的能源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,形成各国相互促进、相得益彰的合作共赢局面。中国也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,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,为全球能源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。
问:请介绍《愿景与行动》提出的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原则。
答:《愿景与行动》提出了六项合作原则,其中前三项原则是我们开展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的理念,后三项原则是我们开展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的方向。
在合作理念上,一是开放包容。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是开放的,任何感兴趣的国家和国际、地区组织均可参与,我们希望通过共商、共建、共享的方式,让合作成果惠及更广泛的区域。二是互利共赢。我们期望通过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,让所有的利益相关方都有所获益,各国实现共同发展。三是市场运作,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开展能源合作。
在合作方向上,一是安全,通过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,为各国构建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。二是绿色,推动各国能源绿色低碳发展。三是和谐,在能源合作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与当地经济、社会、人民和谐发展。
问:请介绍《愿景与行动》提出的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重点。
答:《愿景与行动》提出了七方面的合作重点。一是加强政策沟通。我们倡议各国政府部门就能源政策和规划进行成分沟通,联合制定合作规划和实施方案,协商解决合作问题。二是加强贸易畅通。我们倡议资源国和消费国携起手来,积极推动能源资源贸易便利化,降低交易成本,形成开放、稳定的全球能源市场。三是加强能源投资合作。我们倡议鼓励企业以多种方式深化能源投资合作,并加强金融机构在项目全周期的深度参与。四是加强能源产能合作。我们倡议各国打破地域壁垒,深入开展装备、技术、标准和工程服务合作。五是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。我们倡议加强跨境能源通道建设,扩大油气互联通道规模,开展区域电网互联互通和电力贸易合作,共同维护国际能源通道安全,提升区域发展和能源服务水平。六是推动人人享有负担得起、可靠和可持续的现代能源服务。七是完善全球能源治理结构,共同构建绿色低碳的全球能源治理格局,推动全球能源绿色发展合作。
问:请介绍中国为推动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将采取哪些积极行动。
答:我们希望通过看得见、摸得着的实际举措,与世界分享中国能源发展的成果和经验,给各国的能源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。
中国愿与各国依托双边能源合作机制,研究共同推进能源合作实施方案、行动路线图,研究确定一批能够照顾各方利益的项目,对条件成熟的项目抓紧启动实施,争取早日开花结果。
中国愿意继续加强在多边框架下的能源合作,加强与各能源国际组织合作,共同推动建设互利共赢、开放包容、公平有序的新型能源治理体系。
中国倡议共建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俱乐部,为更多国际和地区参与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提供平台,增进理解,凝聚共识。
问:关于您提到的建设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俱乐部,请介绍其背景和定位。
答:“一带一路”倡议提出近四年来,越来越多的国家对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的理念表示赞同和认可,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到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,并从中获益。但在开展有关工作中,我们发现一是各国能源发展存在很多共性的问题,如促进能源资源贸易畅通、促进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、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,这些问题需要各国共同的努力。二是各国能源行业的发展战略、政策法规、技术标准不一样,各国的信息沟通、人员往来、技术合作、标准互认尚不充分,合作还存在一定的障碍。
在这个背景下,我们倡议建立一个“一带一路”国家和地区共同参与的开放性和共享性的平台,即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俱乐部,以增进理解、凝聚共识,共同探讨各国能源发展面临的问题,扩大各国间能源合作和交流,推动各国间人才交流和信息共享。
俱乐部是一个开放性平台,面向所有国家和所有利益相关方开放,欢迎各国政府部门、能源企业、金融机构、行业协会、智库加入,共商能源发展大计,共建能源合作平台,共享能源发展成果。俱乐部旨在通过一系列务实的工作,推动各国间政策沟通和贸易畅通、加强能源投资合作和产能合作、增进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、促进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、完善全球能源治理结构。
问:请介绍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俱乐部计划开展哪些工作。
答:一是组织开展多双边政策交流。各国就能源发展战略及政策进行充分沟通,寻找利益契合点,深化利益融合,达成合作共识。制定推进能源合作的政策措施,解决合作中的问题,为务实合作及大型项目实施提供政策支持。
二是组织开展多双边能源合作规划制定。结合各国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及互联互通需要,共同制定多双边能源合作规划,推动更大范围内的能源资源优化配置,增强各国能源抗风险能力。
三是开展联合研究。根据各国的相关诉求,结合具体国情,组织有关技术力量开展针对性的研究,提供解决方案。
四是服务各国能源企业。建立并维护“一带一路”项目信息库,实现能源项目信息共享;为能源企业提供合作项目的评估、咨询服务,推动项目落地。
五是组织开展能源智库交流。宣传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理念,不断增进理解,促进共识;推动各国人员往来,促进能源科技创新,深化能源各领域标准化互利合作。